•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11:天律十一

第四回 一殿刑罰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72   评论:0

第四回_一殿刑罰


第四回 一殿刑罰


太上曰:凡是世人不知禁忌,胡亂講天道沒有憑據,鬼神沒有形體,地獄是空談嚇人,大膽放肆惡行,無懼上天與法律,所以才敢作出這樣的惡行,簡直讓人難以想像,更是無法忍受!實為天理所不容。


國法因為有所疏漏,所以惡人心存僥倖,以為惡事可以去做,因此滅盡倫常綱紀,真是令人可恨,所以應該進入這種極刑地獄,徹底懲治他的罪過,就算刑期長久也難以寬恕。


玉尊曰:世人想要免除此獄,最好做聖教的功臣,宣明聖道,使人順從道理,不知孝者,轉為孝;不知悌者,轉為悌,改正過去的過錯,努力的累積陰德。不在不赦的條目者,準以十大善,除以十大罪。屬於不赦的條目者,雖說無赦,但也可減輕其罪過。


孔子曰:犯下這種罪過的人,若還有一點良心尚未消失,應當盡速改正悔過,則還可以減免一些罪惡。過去的古籍經文,證實確有地獄的存在,刊載在典籍之中,都可以去讀考證。若是任性執迷,不願醒悟,這是在自己陷害自己,何苦以有限的知識,而與天地、神明為敵,應當速自反省!


★拈花小地獄:陽世婦女不知惜福,踐踏脂粉,紅綠衣服,巧翦裝飾,穿戴豔麗。妖嬈無有節制。只知整飭容貌,取悅男子,不理家政,不孝翁姑,罪滿百條,發入此間受罪,依照次數、以鐵板上插鐵花、炭火熏燒,紅如朗燄,責令一一拈出乃止。


★鐵衣小地獄:以鐵絲連絡成衣,燒紅令穿於身上,形骸灰炭。此獄專治好穿豔色衣服,民僭官服,官僭制服,僭服龍鳳衣服,博采中外搜奇立異,偶稍塵褻棄由狼藉,一依所廢所棄,加以刑律。轉世為蜻蜒,花蜘蛛,花蝴蝶,蜉蝣等類、文彩之蟲。


★鐵床獄:專治好淫貪眠,早睡晚起,不事父母,反使父母遺累磋磨,或顛倒役使呼喚。日吸洋煙,廢業蕩產,損精耗神,不顧父母之養,絕父母之後。或因吸煙不分親疏男女,多作敗德喪恥,或想方害人。在於煙床,百端詭計,無不從此出,命終之日,依按陽世所犯多寡,必令報對清白。轉世火蟲,熱蒸氣化之蟲,居藏罅隙,壓死、挾死。


★鐵櫃獄:陽世套哄人錢穀,臨期爽約,誤人大事,陷人於蒸燒炙熱,無可奈何?命終罰入此獄,以鐵為櫃,四面上下燒紅,將魂入此櫃中,烘烤燒炙,頃刻灰炭。受過此刑。轉世罪小者、為大癩,週流潰濫,皮毛脫落。罪重者、為盤蝥、海牛、海馬之屬。


★砲雨、彈林獄:陽世心腸凶惡,作事不留餘步,撞害苛虐,如砲震人倒。十分慘毒之罪,命終罰入此獄,砲震彈凌,如雨而下。又如冰雹飛打,頃刻泥漿,叢風扇拂,又復原形。依照陽世所作受滿。轉世斑鳩、烏鵲、黃雀、鸚哥、之類。


★飛火炙身獄:陽世妄闢鬼神,毀謗佛、老,惡罵僧道,崇奉異端,反鄙正道,妒滅三教,興起別教、著為偽書,極力貶薄聖賢,造十惡逆,罪重如山。命終入此獄,鐵繩縛身,懸吊拷掠,四面猛火燒起,飛燄逼身,薰炙痛苦,依照所作受滿,發入別獄。凡受過此獄刑法。轉世飛蟲、飛蚊、飛蟆之屬。


★飛沙迷魂獄:四面飛沙迷茫,不知所在,鐵沙飛起,身成泥漿。專治陽世機變巧詐,作法迷人,使人迷茫受害,不知誰何?命終入此獄。轉世沙蟲、火蟲、灶廚螻蟻,落火燒死。


★鐵板挾身獄:鐵板燒紅,挾身。專治詭計引誘,套騙挾害,設法挾制,任己施威。命終入此獄。轉世磴磨、壁孔、罅隙之蟲,挾壓而死。


★飛石叢擊獄:石如飛蟲,叢擊粉身。凡夥朋叢毆、楚撻傷人,或乘人不覺,乘人危殆,下石殞人。或掀人下巖,或遇人有事,乘勢叢害。命終入此獄。轉世巖坎蟄蟲,石壓足踏。


★黑暗獄:黑暗如漆,不睹光明,凡存心黑暗,不作光明,專行黑計害人,宄曲枉法等罪。命終入此獄,不見光明。黑暗不知年劫,受苦劫滿,然後依按各罪狀,分配諸獄。


★鐵床壓身獄:上懸鐵床,下安罪魂,鐵床下壓,火逼烘燒,身成炭質。凡黑計壓人,暗作傾消,使人一敗,如鐵床下壓,不敢動作等罪。命終入此獄,罪滿復發別獄。凡受過此刑。轉世板木之蟲,卑濁溼化之蟲,踐踏而死。


★飛劍攢身獄:四圍飛劍如雨,攢插身孔,入周身毛竅。陽世群相攢害,見人失便,乘機殘虐,如亂劍相攢。命終入此獄。轉世毫豬。


★雷震裂身獄:火彈四下亂飛猛燄,如霹靂震擊,身體碎裂灰燼。陽世無端飛害,威勢恐嚇,如雷震霹靂,一時身死,家業灰燼等類。命終入此獄。轉世牛、馬、豬、羊雷殛。


以上諸條,一殿添設,專治新出奇特之罪,堂有孽鏡照人罪狀,如現時所作,纖毫畢露,絲釐無隱。此鏡乃元始天尊開天之後,照徹陰陽畢現隱微,其後人心變詐,冥府設獄以治罪魂,故用此鏡照之。此鏡上古照通天地,名為「如意神鏡」。今以照獄,名為「業鏡」。


太上曰:「凡世人不知禁忌,妄說天道無憑,鬼神無形,地獄空談嚇人,縱膽肆惡,無法無天。故作此非為,出乎意想之外,人情之所不及,天理之所難容。國法倖漏,以為惡事可為。滅盡倫常綱紀,殊為可恨,宜如此等極刑地獄,盡治其罪,歷劫難寬。」


玉尊曰:世人欲免此獄,宜作聖教功臣,宣明聖道,使人順理。不知孝者、轉為孝。不知弟者、轉為弟。改卻前愆,分外積德。不在不赦之條者,準以十大善、除十大罪。其在不赦內者,雖云:『無赦』,亦可減輕。」


孔子曰:「犯此等罪者,有一線良心未泯,宜速改悔,庶可免咎。古來經文,地獄確有證據,載在典籍,班班可考。若任性執迷,從弗一悟,是自陷也。何苦以有限之身軀知識,而與天地神明為敵哉?省之!省之!」


宇宙真理聖道學院

Copyright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