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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律十卷

第十回 厭神章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64   评论:0

第十回_厭神章


第十回 厭神章


太上曰:灶主要是作為烹煮食物以供給人所食用,以祭祀諸天,以祭祀先人。用水與薪材必定要潔淨才能拿來烹煮,人們食用後才能獲得養分。神明享用後才能感到開心,不願意去烹煮食物,讓人無法維持生存,用汙穢的木柴讓竈神感到厭惡,火燄燃燒,臭味四薰。


更令虛空的神靈,感到厭惡而不願靠近,所做的食物也令人厭惡,讓人因此而生病,像這樣的食物要怎要拿來祭祀神明?讓神明厭惡,違反上天的律法,上天必定滅除其身形。


孔子曰:水淨鍋潔,味香而令神歡喜。水臭鍋髒,人食而生病,必非養生之道,神明享用而感到厭惡,是導致災禍的原因。柴火汙穢則惡燄上薰,穢臭四聞,人厭惡而不食,食用更感到討厭。


神厭惡而不來,損害自己深重,讓人感到非常厭惡,更是極為褻瀆竈神,更是觸怒神明。以為微小而忽視,必因微小而導致災殃,以為小事而去做,則以大難而滅亡,令神厭惡的罪過,是自己造成的災殃。


玉尊曰:水與鍋不清潔,所製作的食物會讓人產生疾病,汙穢的木柴令神人感到厭惡,更是重大的罪過,不可讓人食用,更加不可用來祭祖,又怎能拿來祭祀神明?柴火臭穢的火燄,氣蒸上騰,也不免有讓神明厭惡的罪過。忽略而去犯,與任性故意去犯,都有懲罰來對治。


★人勸不理,柴污糞尿,以之作食之罪。日記十過,生厭死穢,污濁不堪之柴與草,日記二十過。過滿,削其壽祿,註疾阨籍,以腫脹潰爛痛苦報。命終入糞屎獄、灰河獄、常圊獄、常飲糞汁等獄。轉世蛆蟲。


★棄薪木而取毛骨、皮渣、草履、糞板、牛羊馬糞等物,以作食之罪。日記十過,削其壽祿,註疾阨籍,以惡疾呻吟報,一以瘟疫報。命終入污池獄、糞尿蛆鑽獄、常圊等獄。轉世蛆蟲。


★祀先犯者一次二百過,奪三算,以子媳忤逆報,甚則以死亡難育報,其本身以疾病呻吟報。


★晦、臘、朔、旦、灶府聖誕之日、齋醮日、犯者,諸聖誕日、三元、五臘日、犯者,一次、三百過,削壽祿半紀,以瘋癱、癱腫等證報。人勸不聽,反為怨謗,以水火盜賊殺戮報。玉皇上帝聖誕日,犯者削一紀,以異火慘罰報。


★灶前餒養牲畜、雞、鴨等物,糞尿柴草,污濁狼藉,日記五十過。削其壽祿,註耗亡籍,以疾病橫禍破耗滅亡報。命終入污池獄,枒杈撫髮,常跪糞坑獄。轉世豬犬雞鴨。


★刀釜置灶,火箝當灶,穢物塞灶,如此類推之罪,日記二十過,削其壽祿,註破耗籍,以橫禍口舌、官訟、枉曲報。命終入普掠獄。轉世四肢殘缺,終身零落。


以上諸條,不知誤犯,一次初犯,減二成。二次、三次、多次、加十等。家主失察、坐二成。不省、不改、失教者、同罪。或家人不受教,或家主自為,加三等。儒士僧道、亦加三等。


穢柴作食厭神人,日積愆尤不識因;

水火為災瘟疫染,天絛不爽滅其身。


【原文】


◆厭神章穢柴作食


太上曰:「灶為炊爨,以食諸人,以享先靈,以祀先祖。釜水薪必潔,而後騰馨,人食之而福,神享之而歆。弗然而作食,毋乃戕生。夫柴以穢入,既厭乎灶神,惡燄上熾,臭穢四薰,厭虛空之靈,禁足而不行。食亦厭惡,以病諸人。其何以祀祖?時謂厭祖,禮干天憲,災必降其身。」


孔子曰:「水淨釜潔,食馨而洽先靈。水陳釜濁,人食之而病,非養生之道也。祖享之而厭,是致殃之道也。夫柴穢則惡燄上薰,穢臭四聞,人惡之而厭絕,食厭之而中惡,祖惡之而禁足。


損於己者深,厭於人者重,瀆於灶者大,觸於靈者尤甚。以為微而忽,必以微而殃,以為小而任,則以大而滅。厭祖之罪,是謂自殃。」


玉尊曰:「水與釜不潔,作食猶致疾也。穢柴以厭先靈,尤為大罪。不可餉人,安可享先,夫焉可祀祖,即不祀祖?而炊柴臭穢之燄,氣蒸上騰,亦不免厭祖之罪。忽略而犯,與任性故犯,皆有殛罰之刑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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