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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律十卷

第十九回 易殺章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69   评论:0

第十九回_易殺章


第十九回 易殺章


太上曰:殺害無辜的人,只知道自己殺人,不知道別人也會來殺自己。災禍已經跟隨自身,被殺者痛苦,殺人者暢快,殺人者也將遭人殺害,也將受到無辜的對待。奪取他人財富,被奪取者將會報復,奪回所被奪取。


奪取的財物,未來不知又將被誰奪取,或是遇到戰爭,借由別人來復仇。所以迷惑的人,內心無知,行為放縱,不但不知道潛藏著災禍,也不知道對方會來復仇,太上對於此種惡事,又重新再度明示。


孔子曰:「又」指的是重複說明,重複訓示以申明,喜愛他人的錢財與美色,而去殺害無辜,得到之後,別人又因喜愛自己所擁有的而殺害自己。自己能去殺人於無辜,別人也能去殺害自己。


別人能殺自己,則也有能殺那個殺自己的人。或是未必被人所殺,而刑禍跟隨,惡星降災,受到牽連而意外而死,不是被人,即是被天,人無辜而被殺,受到冤枉而死。所以變成遇到刀兵戰火而相互殺害。


鬼神監視,冤債索討,死亡到來,橫財失去,枉費用盡心力而結下命債,哪有人能倖免?就算沒有報應以相殺,上天必不遺漏於懲罰,絕無僥倖!


玉尊曰:遭遇刀兵戰火而互相殘殺,是殺人於無辜,也無辜被殺而死。就算不是被殺,鬼魂索討而猝死,水火盜賊而慘死,刑罰囚獄而凶死,也等同於是被殺。殺人於無辜,不要自以為得意,等輪到自己死於非命的時候,也會有能殺你的人在等待。


殺報相易之循環:


★一曰:當時報,鬼神訶譴,旋即被殺,當時敗露,遭刑凶殺。

★二曰:現世報,冤讎相索,白冤自殺,事久敗露,刑憲殺,骨肉殺。

★三曰:奇異報,別事發生,牽引敗殺,旋被別謀旁禍殺。

★四曰:轉世報,圖謀害命。轉世填殺,父子夫婦冤債殺。

★五曰:隔世報,一世未了,世世尋報,世數劫會讎對殺。

★六曰:鬼道報,鬼道相遭,奇慘異殺彼此相殘同見殺。

★七曰:畜道報,轉劫畜類,遭本主報,畜道相遇畜相殺。

★八曰:天憲報,殘惡貫盈天憲誅報,殘惡干天譴報殺。


慘毒居心慘毒亡,冤冤相報不尋常;

老天未許奸殘漏,枉殺猶如易手戕。


【原文】


◆易殺章又枉殺人者 是易刀兵而相殺也


太上曰:「枉殺諸人者,惟知己殺人,不知人殺己,禍己隨身。人殺者苦,殺人者伸。又起而殺者,復隨殺者。身枉殺,財將取,取吾者復傾,取吾之取者,財復誰傾?猶易刀兵,假手而行,故迷者弗知,知而行者縱橫,非不知禍伏,皆不知相尋,吾於諸惡內,故又重明。」


孔子曰:「又之為言重明也,重訓以申明也,悅人之財與色,枉殺而有之,得也。而人又悅己之有,己能枉殺人,人亦有能殺己者。人能殺己,則更有能殺其殺己者。或未必人殺,而刑禍隨之惡星災之,牽死於非命者,匪人也,即天也。


人枉而殺,已旋枉而亡,故曰易刀兵而相殺也。鬼神瞰焉,冤債索焉,死亡及焉,橫財去焉,枉其心力以結命債,其有倖而免者乎?人或未報以相殺,天必不漏於殛罰,絕無倖。」


玉尊曰:「易刀兵而相殺,是枉殺人者,亦枉殺而死。即非殺也,鬼索而卒死,水火盜賊、而慘死,刑辟囚獄而凶死,亦猶乎殺也!枉殺人者,毋自謂得意,及自死於非命,亦有能殺爾者以待之。」易刀兵而相殺者,如己當時枉殺人;反復三思毋自昧,老天報應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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