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道天律 卷九】
第一回 天律卷九序
天地主宰萬物,流轉而永不停息,一切都是遵從自然的道理。人因為天地而能生存,上天賦予萬物都是相同,天賦都沒有差別,所具有的本性也沒有差別。等到受到人欲的薰習,利益與勢力的誘惑,喜、怒、哀、樂,擾動情感,貪、瞋、癡、愛,擾亂其心念。
順逆得失擾動其性情,則情欲跟隨而變遷,心神因此被驅役,身形因此而被拖累,心神因此而感到疲憊。心性因此而為之昏沉,於是氣質改變,善惡分判,禍福相隨,而天賦因此而有所不同。性情為何會有差別呢?是因為心的染著而產生了差別。
念慮生於內心,而發於言語,表現於行動,所以有了差別,而成為千差萬別。不能得到至善的道理,要如何能夠讓每個人都能合乎義、合乎信、合乎仁、合乎禮。國家的法律是最後的方法,不能所有地方都能顧及,都能夠去制止,又怎能讓所有人都受到法律的約束。
因為是最後的辦法,所以不能夠都顧及,既然不能都顧及,法律如何能夠完全顧慮?所以施行以報應,以作為他行為的回報,實施以禍、福、災、祥,以作為他行為的報應。不畏懼法律,難道不畏懼災禍?不畏懼災禍,難道不畏懼疾病、死喪、口舌、水火、盜賊的傷害嗎?
即然稱之為報應,就是賞罰是自己感召而來的意思。上天訂定天律,用以警示人心,進而約束身體,讓人不敢生起犯罪的想法。若是像國家的法律,事情要先被發現,然後才爭訟於法庭,最後才能施予懲罰。上天的律法,則先約束他的內心,隨著情況,施給應得的報應,以對應他的禍福。
所以事情被發現,而訴訟於法庭,最後才給予懲罰。所以無論何時何地,都在天律的約束之中。不害怕國家的法律,難道就不害怕上天的法律。不害怕上天的法律,上天就依照天律的法條來給予他懲罰,無人可以逃避。
人不知道要節制,要先約束自心,才不會被上天所懲罰。若是被上天所懲罰,等到疾病、死喪、水火、盜賊、刀兵、災難的到來,此時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所以人怎能不知道要反省?以此為序。
【原文】
◆天律卷九序
天地以元化宰萬物,流行不息者,理氣而已矣!人受天地以生,理氣各賦於形,一也。其受稟者無殊!其各具者亦無異。及其人欲薰,勢利熾,喜怒哀樂鍾於情,貪瞋癡愛亂其心,順逆得失拂其性,則情隨之遷,心為之役,形為之疲,神為之憊,性為之昏。
於是理氣變焉,善惡判焉,禍福隨焉,而受稟者,若是乎其有殊也。夫何以殊也?染著者、殊也。念慮生於心,發於言,形於事,故有差等。而別為萬狀,莫可得而極,其何可盡人而得規之以義、以信,以仁,以禮?
國之法,未之著,未之示現遍施,而制之、止之,又安得盡人而律之也?以其未之著,不盡著,非不盡著,律安得而盡律之也。故施之以報應,以當其所行之直,施之以禍福災祥,以直其所行之報。
弗畏法,奚弗畏禍,弗畏禍,奚弗畏疾病、死喪、口舌、水火、盜賊之傷哉?夫即所謂報,即所謂自召也。天為之律、以警心,以累身,以奪其神。故安得必如國之法,露之事,訟之庭,而後得而施之也乎?
天之律,律其心,隨其機,施其報,應其禍福,故不待露之事,訟之庭,而後律之。故無時不律,無地不律,無在不律,而皆隨在律之也。弗畏國之律,奚弗畏天之律?弗畏天之律,天得而律之,其不可逭矣!
人奚弗即律?而自律其心,不為律其身也乎?若必待律其身,而疾病至矣!死喪至矣,水火、盜賊、刀兵災、災殃至矣!其無及矣!人奚弗自反?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