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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天律七卷

第十四回 禍國章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42   评论:0

第十四回_禍國章


第十四回 禍國章


太上曰:太平盛世的時候沒有人結黨營私,因為國家只任用忠正的人,雖然也有小人,但是不受重用。君子不去結黨,只與有德行的人結交成為朋友。小人則相反,集結黨派去欺凌他人,目的是為了爭奪權力,所以國家越來越衰弱,而邪正不能相容,則相互去激戰。


結黨則衰敗,除黨則興盛,為了追逐私慾,禍害因而四起。禍害四起,國家的命運日漸衰落,上天將他們滅除並給予大懲。任意去追隨黨派,當黨派被滅除時,自己也將當成同黨,作為滅除的理由。


孔子曰:朋友以同類聚集,黨派以忤逆而共稱,朋友以道義而相合,黨派以擾亂而相存。任意去追逐黨派,群相爭奪權力,起而互相攻擊。當權者不賢明,則邪正混淆,忠奸不分,潛伏的危機不能察覺,分裂而引起災禍,作亂而無法遏止。


建立黨派為的是能獲得同黨的幫助,不同黨派則互相排斥而去攻擊,忠奸不兩立,邪正不相容,進而成為亂國的災禍。當權者不能明確抉擇,不能清楚分別邪正,忠奸難以辨別,甚至互相激鬥而成為殺戮。


奸邪誅滅而忠正發展,這還算是國家的幸運。忠正被消滅而奸邪壯大,則國家將有災禍,等到事跡敗露才能辨別忠奸。過於正直還算是傷害,但也已無人可及。追隨者又跟從而議論,眾多爭論因此而生。


辯論劇烈四起,黨派生的混亂,是萬世的罪過,堯舜所不容許,天地所不寬容,任意去追隨黨派,違背天理而自取滅亡,上天將給予重懲,以報應禍亂國家的罪過!


玉尊曰:既然創立黨派,則必定於其他黨派有所分別,邪正不相容,則有排斥、跟隨、驅逐的災禍。任意去追隨朋黨,從言語攻擊而成為殺戮,禍國亂世,殺族滅身,上天懲罰沒有寬容,奸邪最終將會遭到滅亡。


★趨附權勢,植黨為奸,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傾滅籍,以飛禍傾滅報。入鑊湯獄。轉世狐狼。


★不審邪正,徒附攀援,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覆滅籍,以禍連覆滅報。入普掠獄。轉世雉翟。


★厚斂恣威,囤奸賈害,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族滅籍,以機敗族滅報。入風雷獄。轉世蠅蚊蜂蟻。


★比匪為奸,聚奸釀禍,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刑戮籍,以奸破伏法報,入屠割獄。轉世犬羊。


★挑剔異同,分黨為禍,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刑戮籍,以禍覆刑戮報。入鑊湯、普掠獄。轉世牛馬。


★斥逐排擠,互相傾軋,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族戮籍,以機挫族戮報。入火車、普掠獄。轉世豺、狼、虎、豹。


★驅逐戕傷,互相攻擊,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族戮籍,以黨禍族戮報。入九大獄,罪滿,罰入阿鼻千劫,懺悔始出。


★不分邪正,戕害忠良,妄逐朋黨之罪。削其壽祿,註族滅籍,以異災族滅報。入九大獄,罪盡,更入阿鼻五千劫,懺悔始出。


以上諸條,植黨、分黨、隨逐、斥逐、驅逐,禍未成而伏亂者,以機敗伏誅報。誤入黨羽,旁附為禍者,以覆敗報,姑延性命,以待自新。能悔過立功者,以功贖罪。若不悛者,以滅身報。或誤人邪黨,能向機勇退,復以棐忱報國者,前罪減三成,準蔭後來,以罪盡昌達報。


依附權勢,黨禍、禍國,以族誅報,戕害公忠良正,誅滅之外,冥刑盡治其罪。轉世填還清白,復入阿鼻萬劫,懺悔始出。當在疏察忠奸,誤殺忠良,照戕害減一等。不分皁白,妄自戕傷,加一等。既識忠奸,復致戕害殺傷,加三等,以反戮報。


植黨為奸禍國家,互攻分黨罪尤加;

內兼隨逐與斥逐,殺戮循環靡有差。


【原文】


◆禍國章妄逐朋黨


太上曰:「盛世無黨,以其忠正升。雖有小人,莫之為徵。君子亦無黨,而惟德惟朋,小人異於是,有黨為凌,以權位為爭,故世亦下,而邪正相登,則相激而凌。植黨者啟,分黨者興,起為妄逐,禍斯騰騰。禍斯騰騰,世之運日,崩亂有歷徵,皇天殛之,創以大懲。妄逐朋黨,滅黨罰亦憑。」


孔子曰:「朋以類聚,黨以逆稱。朋以義合,黨以亂屯。妄逐也者,群相爭角,起而攻擊之謂也。當權無明哲,則邪正淆升,忠奸胥混,機伏於不察,禍起於滅裂,亂作而不可遏。植黨者、相冀而為臂助


分黨者、相形而為攻擊。忠奸不兩立,邪正不相容,遂群起而為亂國之禍。當權非明哲,則邪正不分,忠奸於以莫辨,乃激而為殺戮之慘。奸邪誅而忠正展,猶幸也。忠正戮而奸邪榮,則禍矣!傷矣!


事敗而忠奸出,邪正辨,過直猶傷,已無及矣!後起者、又從而議之,冤訟載簡,劇談則有甚焉。肇朋黨之亂,其萬世之罪乎?不容於堯舜,必不宥於天地,妄逐朋黨,干律自戕,創以大懲,以報禍國之罪。」


玉尊曰:「既植朋黨則必有分,邪正不容,則有斥逐、隨逐、驅逐之禍,妄逐既起,遂攻擊而為殺戮,禍國亂世,戮族滅身,天罰無貸,奸宄其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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