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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天律二卷

第十回 謗人誤己章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90   评论:0

第十回_謗人誤己章


第十回 謗人誤己章


太上曰:以恭敬修養自身,以忠厚要求自己,古代的君子,檢視自身好像不及他人,修養道德好像永不足夠,時常警惕要求自己,品德若是不完全,就是自己的恥辱,所以努力不懈,為人公正不敢有私心。


以真誠來守身,以謹慎去處事,檢討自身的不足,恐怕學習的不夠努力,怎麼還會去毁謗別人?毀謗别人將自取滅亡。小人毀謗別人,使人名聲一敗塗地,而自己的名聲與德行,轉眼也會敗亡。


孔子曰:同學非必定專指學生,但以學生為首要。毀謗指的是嫉妒別人的成就與德行,厭惡別人勝過自己,嫉妒別人的才能。因為嫉妒與厭惡,所以對他人毀謗。喜好毀謗别人,自己往往一事無成,自己不肯努力,最終只有失敗,失敗還不知道奮發圖強,只知毀謗他人


自己一事無成,毀謗又有何用?嫉妒別人才能而毀謗,輸給別人而毀謗,怨恨别人的德行而毀謗,情形雖然不一樣,但是同樣都是有罪,以天律的條例來對冶,記錄他的罪過,災禍無法免除。


玉尊曰:不要去毀謗別人,必要克制自己,而不去毀謗他人?會去毀謗他人,自己也是狂妄無知,言行荒唐,天律將會有所懲罰。


★謗毀之罪,以關係分輕重,其不敗於事,無傷於命者,一言一過,十過一罪,十罪奪算一月,百罪奪算一春。關於事亦有大小之別。敗一人事,一言五過,十過二等一罪,十罪奪一算敗其大事者


一言十大過,一罪奪一算,十罪奪一紀。因謗而致命者,一言百罪,奪壽一紀,罪滿報對。其人其事關天下國家者,一言萬罪,盡奪其壽祿,使之潦倒刑戮而死,絕其子孫即有子孫愚癡不肖。


★以言傷命者,絕子孫報,終身工讒、專習毀謗者,盡奪壽算,斷絕子孫。己身仍以凶災敗亡報。其在讀書士子,犯以上諸罪者,較常人加等治罪。


★恃才自矜,鄙謗同學之罪,其罪為驕,生遭潦倒貧耗落魄。轉世為癡聾。


★嫉妒才能,毀謗同學之罪,其罪為忌,生遭流亡,此二罪均入屠割獄受苦,割截肢體,再入鐵犁耕舌獄,刺嘴獄,拔舌獄,諸小獄以盡其罪。轉世愚癡聾瞎。


★面從背憎,謗毀同學之罪,其罪為欺。生受惡瘡怪症,貧窮潦倒。


★挾勢逞強,面謗同學之罪,其罪為狂,生遭挫折刑辟枉屈,死入金剛獄,再入諸小獄報對轉世面目不全,五體缺壞。


★無中生有,砌詞捏謗之罪,其罪在虛,生遭橫禍枉屈株連,死入風雷獄,再入各小獄盡冶其罪。轉世喑啞愚拙。


★嫉其名德,妄生誣謗之罪,其罪在誣,與嫉仇嫉怨同罪,生遭流落潦倒,死入火翳獄,再入屬獄治罪。轉世愚賤遭人踐踏。


★忌其成事,妄生謗阻之罪,有將成、未成、已成之別,生遭禍敗流亡凶死,死入火翳獄,照前一等治罪。轉世為貧耗落魄,終身偃蹇,所謀不遂。


★挾仇挾怨,尋復誣謗之罪。生即以所誣者報之,死入鑊湯獄,再入屬獄,盡報無餘。轉世報對。


★挾私懷疑,曲說枉謗之罪。生仍即以所枉人者報之,死入屠割獄,罪盡。復入諸小獄,質對無餘。此二罪、轉世為貧耗,偃蹇厄塞,終身無成。


★無名揭帖,非詞播謗之罪。生遭枉屈,橫禍株連。


★尋疵摘咎二可求毀謗之罪。生遭潦倒禍耗落魄。此二罪死入火翳獄,猛火焰燒,身體焦然再入各獄盡報其罪。轉世人中愚癡貧窮下賤。


★傷命之罪,此因訕謗而形醜詰私,致人失面飲恨,以傷其命也。諸獄罪滿。轉世填還。


★言誤國事,依所謗而治罪,生遭刑戮凶死,死入風雷獄,復入溟冷大獄,盡冶其罪。再入阿鼻獄底,永世不出,若遇恩赦。轉世為水族,永失人身。


律有明條治謗誹,世人何苦壞心機;

捫心自問能無短?若被人言怎置之?


【原文】


◆謗人誤己章謗諸同學


太上曰:「行己以恭,克已以篤,古之君子,檢身若不及,進德若不足,常若將覆,一德不全,惟己之辱。故以進不以退,以公不以私。以誠而守,以默而入,檢吾身不足,恐道之瀆。焉用謗諸人?謗人將自覆,小人以為學,為之為人,使人塗於地,名德為傾覆,辜之自速。」


孔子曰:「同學也者,非必其專為士子也,而士人為最。謗也者,忌其成德也,惡其勝己也。嫉其才也,嫉之惡之,而謗興焉。夫。好謗人者,則己終無成。弗修諸己,則己終無學,無學而不憤,庸謗之為?


無成而自敗,庸謗之為?故。以嫉才謗者,以不勝謗者,以忌德謗者,其情雖殊,其罪惟均。例以冶之,罪以註之,禍不免矣!」


玉尊曰:「勿謗人,須克己。知克己,焉謗人?而謗之者,是亦妄人也,有律以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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