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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天律一卷

第五回 凡例十六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166   评论:0

第五回_凡例十六


第五回 凡例十六


凡例一 天律聖典是三界中非常重要的典藉


《天律聖典》這本書,紀載有關《太上感應篇》的條律,《太上感應篇》就是天律的大綱,善條的大綱有三十多條,惡條的大綱有一百六十多條,全部的律法共有一千多條。上界尊奉為天律,藉此規範天人;中界尊奉為人律,用以約束儒、釋、道三教,藉此彌補國家法律不足的部分;下界尊奉為冥律,以戒律人鬼。


《天律聖典》彰顯三世果報的森嚴,讓讀者斟酌是非、對錯、進退的關鍵,讓人對於善惡、果報、禍福的報應感到敬畏。在念頭生起時,就須先將惡心滅除,使他能漸漸感化,歸於良善。無論是儒家、道教、佛教,希望成賢、成聖、成仙,都必須遵循天律的教導。


國家律法有不能顧及之處,只有天律是沒有遺漏的,三教(儒、道、釋)、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三曹(氣天大仙的天曹、芸芸眾生的人曹、幽冥亡靈的鬼曹)治世的方法,都依賴天律作為消滅惡心的大法,所以天律是教心大法,是三界的重要聖典。


凡例二 天律是天地律法的發揚


《太上感應篇》一書,內容包含善惡的綱目,律法遍及於三曹,統治著三教,並且是六經的樞紐。關係著聖賢、仙佛、人類、禽畜因果輪迴的關鍵。從「是道則進,至與人不追悔」,就是趨向聖賢仙佛的途徑;從「非義而動,到如是等罪」就是人鬼、禽獸,墮落的大門。所以聖凡、人鬼的升降,都是由心而來。


所以律法應當先從內心上去懲治,宣揚六經的義理並且作為條目,斟酌對照世間的律法而著作天律,統合上天與人間的律法共同治理,詳細說明天地循環與因果報應的道理,闡明天地之間生存與滅亡的原則。以綱目為經,以條律為緯,所以天律是治理世間的依循


凡例三 天律是教心的大法 是消除妄心的大法


六經、四書及諸子百家,道藏、佛藏,一切子、史與一切格言勸善的書藉,都是教人除惡向善,以達到純善無惡的地步。但是上述六經等書沒有綱目以分別條例,沒有明列善惡的賞罰,讀者於是將這些書當成平常讀誦的書藉,心中不會感到敬畏。然而天律聖典綱目律令清楚


明列其法條,辨別其善惡,分明其賞罰,處處針對人心,層層注重念頭的興起,讀者審視約束自己內心,沒有不生震憾、畏懼、警覺的意念。雖然未必會全部棄惡改過,從此永不犯惡,但是開始有害怕、畏懼的心,未嘗不會節制自己的惡行,所以本書取名為「誅心天律」


凡例四 天律聖典與勸善書藉的差別


勸善的書藉中有談論因果報應的道理,但是沒有列出善、惡行為的獎勵與懲罰之標準。有彰顯功過的賞罰,但是沒有詳述果報的實證。人們只知道其道理,但不知道做何善事有何福賞及做何惡事有何禍罰的法條,所以不容易對善、惡行為所招致的吉、凶果報產生出敬畏之心,也就不會因害怕而生出恐懼惡報的念頭。


有些沒有讀書的人,因為難以了解精深難懂的經史書籍而捨棄閱讀。相對的,有些學問深厚的學者,認為一般警世格言的內容淺俗無味,因此不去重視。而天律聖典的條理分明,內容清晰,道理與實踐兼備,深淺合宜,使讀者明白三世報應,以及現世的道德規範,是匡正三曹、治理世間的重要良策,是天人所應共同遵守的大典。若僅僅視為是勸善之書,則就是不了解《天律聖典》的重要性。


凡例五 天律聖典內容區分為主體與功用


《天律聖典》以《太上感應篇》的綱目為主體,律令法條為功用,因此稱為「大綱體用」。經文共分為三段,太上老君所說的為主體,玉皇上帝所說的評斷以及孔子所言的例證是功用,合稱為「經義體用」。經文三段,闡明天律精義的綱要為主體,明列律法條例與森嚴的三世果報為功用,稱之為「法律體用」。


天律法條所記載的報應原則為主體,符合罪狀的報應懲罰為功用,稱之為「用律之體用」。天律約束治理世間,規範於三曹,遵行不變為主體,天律訂之於上天,行之於下世,志士仁人,推廣流傳而不變,獲得挽救世人的廣大效果為功用,所以稱之為「廣大體用」。


凡例六 天律頒布流傳的原因


太上老子在周朝為柱下史,憂慮後世的人心變亂,因此著作《太上感應篇》。書中內容明列善惡的條目,藏書於史館之中,作為後世約束人心的律法。上天看重《太上感應篇》此書,所以增加律條,做為三曹的鐵證案例。宋朝末年有《玉歷寶鈔》一書,內容敘述地獄十殿的刑罰名稱


後人增加了一些穿鑿附會的說法,都是遊歷冥間的傳說,整體的順序與安排的方法,並非完全正確,所以有錯誤摻雜的遺憾,有些人評論這些書不可信,難免會輕易捨棄。然而本書是因為至聖孔子見到天下違背道德的邪思邪見日益壯大,眼見大道將要滅亡,恐怕固有善良的道統將無法延續


所以才特別流傳這本教心的《天律聖典》,用以糾正人心,希望以後能延續道脈,使人心能歸於正途。所以書中的全部內容,都是以儒家著作的方式來書寫,律法層層清晰,處處佈置周詳,道理明白且用辭淺顯,內容廣泛深入,實在是宇宙間的寶典。這就是至聖孔子為了維繫道統,請求上天頒布《天律聖典》的最終用意


凡例七 天律聖典詳細說明報應的道理 乃是天地間不變的真理


有些思想固執的讀書人,不了解世間的真理,心中狂妄而不信天道,見到有人說地獄,則說「虛妄荒誕」。聽到有人談報應、鬼神,則說「虛杳迷信」。不知道經史、典籍上,早有許多記載古今報應的真實證據,每一條都可以去考究。晉厲公殺人於不義,而招致殺身之禍。齊襄公為了掩蓋他與妹妹文姜亂倫的實情,嫁禍殺害彭生,而有大豬之禍。


其他相關的事蹟,類似的事證也有很多。天律的法條,每一條均標示其罪名,記載現世會遭受的報應懲罰,再記載其死後遭受冥間刑罰的慘烈,最後記載轉世果報的方式。有些人不相信死後與轉世的報應,但今生受罰的現世報應,也時常在我們周遭出現,沒有人能夠逃避。


國家的法律卻不一定如此,因為國法必須等到所做的壞事敗露之後才能處罰,找不到證據而僥倖逃脫的也有很多,賄賂法官免除刑責的也有很多。甚至是利用法律來害人的,同樣也很多。如果沒有天律的治理與神明的鑒察,則從國法中逃漏的人,有誰能懲治他呢?天道有賞善罰惡的道理,就有因果循環作為善惡的報應


因此天地有專門負責善惡禍福的神明,專門主宰陰陽兩界有罪之人。天律是天理自然的道理,膽敢有任意毀謗,任意譏笑天律,上天就立刻降下凶災、水火、盜賊、刀兵、疾病、死喪等災禍,以作為詆毀、訕謗的懲罰,所以千萬不要以人鬥天,以身試法。


歷史故事


晉厲公殺不義,而有大厲之來:晉厲公是景公的兒子,名叫州蒲,和他父親一般,寵倖小人,聽信讒言,驕慢昏庸。當時卻氏家族的三卻大權在握,三卻就是卻錡、卻犨、卻至兄弟三人,卻錡為上軍元帥,卻犨為上軍副將,卻至為新軍副將,三人掌握晉國兵權,聲勢赫赫,國中無人能與相比。


有一位正直敢言的忠臣名叫伯宗,向厲公建議說:「卻氏家族兵權太盛,應該分別賢愚,稍抑他的權勢,以保全功臣的後代。」厲公不聽,三卻因此懷恨伯宗。誣陷伯宗毀謗朝政,厲公聽信,斬殺伯宗。韓獻子嘆息道:「三卻也免不了殺身之禍,伯宗是個剛直的善人,善人是天地的綱紀,驟然用誣陷的手段殺害善人,那有不遭殺身報應的呢?」


後來厲公又聽信左右阿諛的寵臣胥童、夷陽五、長魚矯等人,這些人都怨恨卻氏,這些嬖臣,便多方製造三卻的罪狀,奏請厲公必先殺掉三卻,後來三卻果真被胥童等人設計殺害,並將三卻的尸首暴露於朝。一年後,厲公也被欒書和荀偃弒殺而死


齊襄公殺彭生,而有大豕之禍:齊襄公是齊僖公的兒子,名叫諸兒。齊襄公四年的時候,魯桓公和他的夫人文姜(齊襄公妹妹)同到齊國,為周朝皇室公子議婚,齊襄公抓住機會私通文姜。兄妹亂倫隱情被魯桓公得知,私下憤怒責問,文姜將被責問情形轉告齊襄公。


齊襄公心中有數,設酒宴,殷勤招待,乘魯桓公酒醉,命力士彭生抱上車,害死魯桓公於車中。當時齊國強,魯國弱,魯國對齊襄公不敢聲罪,只好求其次,派遣使者赴齊國,請求殺彭生以謝罪。齊襄公召彭生入朝,在魯使面前,厲聲罵道:「寡人因為魯侯酒醉,吩咐你隨車照顧,你卻不小心服侍,使魯侯暴死於車中,罪該處死!」


喝令左右推出斬首。彭生大呼說:「你這無道昏君,淫亂你妹妹,又殺害她的丈夫,都出於你這個昏君所為,我一時糊塗,受你利用,現在反而委罪於我,我死後有知,當為妖孽,來索你的命!」彭生臨死道破了齊襄公的隱情。後來齊襄公到貝邱山遊獵,忽見大豬向自己坐車奔來


左右隨從都大驚失色說是公子彭生。齊襄公大怒說:「彭生怎敢犯我!」手拿弓箭,親自連發三箭都射不中,那大豬站立起來,雙拱前蹄,放聲哀嚎,嚇得襄公毛骨悚立,從車中暈倒下來,跌傷左足,失落鞋子一隻,眼看被大豬銜之而去,忽然不見。


齊襄公堂弟公孫無知,因被齊襄公疏貶,懷恨不平,聽說齊襄公出獵受傷,乘機聯絡連稱、管至父等人,攻入宮中,齊襄公伏身躲在門後,連稱等遍搜齊襄公不獲,忽見門下露出鞋子一隻,就是齊襄公出獵失去的鞋子。得知門後藏躲有人,打開一看,發現齊襄公在門後縮成一團,連稱便將齊襄公提出砍為數段。


凡例八 天律誅心的直接與報應的恰當


國家的法律是由人來制定,是以人的判斷來治理。然而人心隔肚皮,凡人是無法完全看透人心的善惡,更不可能事事都能公正無私,合情合理來審判。因為凡人並非都正直如神明,所以國家律法的實施,並非事事適當,樣樣合乎情理,因此難免會有錯亂顛倒的情況發生。


上天的律法則是以神來治人,能清楚洞悉人心的邪正,鑒察公正不會出錯,所施與的禍福會對應他所造作的善惡,所定奪的賞罰也會依照他的心念正邪。國家的法律必須等到事情犯下以後,才能根據所犯下的罪狀證據去辦理,上天的天律,則直接按照內心的善惡而給予懲治與教導,所以天律誅心,比國家法律的誅身更為適當。


凡例九 天律之宗旨


本書從頭到尾,完整的敘述神明鑒察的嚴密,讓世人明白善惡賞罰完全沒有遺漏。本書的前面幾卷,詳列賞善的法條,以明白賞善的豐厚,使人堅定向善的志向,讓世人歸於向善。本書的後面幾卷,詳列因果報應的後果,使人畏惡思善,讓世人改惡歸於善。本書的中間幾卷,備列罰惡的法條,使人畏懼懲罰而改去惡行,進而改惡而從善。


本書的律法詳細分別善、惡兩種報應,使人明白行善獲得喜樂,造惡獲得悲慘,讓世人能審慎抉擇於善、惡之間,能夠行善去惡而到達止於至善的地步。本書第十一卷的九宮與十殿,更明白指出地獄冥刑的慘狀,使人知道惡有惡報的後果。總之,本書的宗旨,就是要證實天律中懲治惡行的嚴厲,明白上天要世人除惡向善的用意。


凡例十 天律經義的獨特


太上老君所著作的《太上感應篇》藏於史館之中,自周朝、秦朝、漢朝到唐朝,奉行的人遍滿天下,歷代都有所推崇,到了宋朝而更為顯耀,不少名人志士紛紛解釋闡揚,各自抒發見解,大家都知道要遵守奉行,而得到感應者也不在少數。


而本書《天律聖典》的經文共分為三段,條律與層次,體裁與章法,不同於以往的諸家講義,此書的闡釋具有獨特的見解,探察其隱義,窮究其來源,解釋清楚明瞭,用辭莊重,真的是古今經典中獨特的聖典。


凡例十一 天律涵蓋的範圍廣大


《天律聖典》所記述的教心方法,內容包含善、惡兩途遭受果報的方式,讓人明白善惡報應最終的結果,無論儒、道、釋三教,士、農、工、商,各族各姓,帝王將相,仙凡、人鬼,上智、下愚,都沒有能超過此範圍之中。上智的人觀看天律,知道立身成道的根本;中智的人觀看天律,知道反省改過,反璞歸真的方法;下智的人觀看天律,知道改過向善的途徑。


如果做惡,招致的惡業會墮落入六道輪迴(天道、人道、阿修羅道、畜牲道、餓鬼道、地獄道)及四生(胎生、卵生、濕生、化生)之中;如果行善,則上昇而成為天仙、神仙、地仙。享受福報而富貴、長壽、財富,全是因為行善的關係;遭遇橫禍而遇到水火、盜賊、刀兵、疾病、死喪、凶殃,也都是因為作惡的緣故。


天神違犯天律,有貶降官職的規定;人鬼違犯天律,有殺身懲罰的災禍。所以閱讀天律中善的條目,知道行善的後果是喜慶;閱讀天律中惡的條目,知道作惡的後果是橫禍。在人世間,不論是三教四民各行各業都必須受到天律的約束;由上至下,不論是天地、鬼神,凡人也都必須受到天律的規範。


凡例十二 天律條目與內容排列的嚴密


本書依據《太上感應篇》首尾文字的前後呼應,共分綱目為八章。自「太上曰,至如影隨形」,為全篇的綱領,名為感應的「端倪章」;從「天地有司過之神,至算盡則死」,名為「警報章」;又從「有三台北斗,至先須避之」,名為「嚴察章」;從「是道則進,至三百善」,名為「勉行章」;從「非義而動,至殃及子孫」,名為「知畏章」


又從「諸橫取,至死亦及之」,名為「深戒章」;從「心起於善,至轉禍為福」,名為「重明章」;從「吉人語善,至胡不勉而行之」,名為「慎擇章」。律法的名稱,善行與罪行的名目,結尾的結語證辭,其命名都有深刻的用意。刑條每目有十六條、或十二條、或八條


這些刑條都依據罪行的輕重,由輕罪至重罪編排整理列出。本書的先後章節緊湊,是將《太上感應篇》依序闡述發揚成為各篇章,再循序漸進編排而成書。所以本書的首尾起伏,前後呼應,編排整齊而嚴肅,並且秩序嚴密,絲毫不會雜亂無章。


凡例十三 天律訂定律法的適當 與報應施予的巧妙


天律按照所作的惡事來判定其罪過,按照判定的罪過來決定其罪名,按照其罪名來訂定所應遭受的懲罰。總之,天律是對於所造作的罪業施予應受的懲罰,而且罪名一定與其罪狀相符。天律中每個綱目衍生出若干律條,每個律條連繫其報應,每個報應顯示出其三世的懲罰(現世報應、冥刑報應、轉世報應)。


轉世報應是結算他今生造作的善惡業因而判斷其來世六道輪迴中如何轉世。冥刑報應是結算今生所造作的惡業而施報死後所必須遭受的地獄冥刑。現世報應是依據他的善惡心念而感召出現世的禍福。因此,《天律聖典》訂定的律法以及其報應的巧妙合宜,是眾生無法逃避的。


凡例十四 天律列有固定的法條 但施行報應時並無一定的方法


天律一共有千條,每條只列出一條罪行,但是世人造作的惡業其實已經超過天律記載的千條。當世人犯天律某一條,就按所犯的律條而施予處罰。當世人犯惡多條,則依照多條律法,而綜合報應於一身。什麼是綜合報應呢?例如當有人犯某一惡律,然而他有其它的善行,則原本要受到的報應就可能改換成別種報應。


又例如有一惡行而違犯數條天律者,或者有數件惡事而違犯一條天律者,這時候報應就不一定會依據聖典記載的報應方式,有時候會轉移更換到其他的報應型態。依照天律記載,有即時報應、某一日報應、某一月或某一年報應、終身報應、沒世報應、轉世報應、藉機隨緣報應、現世報應等等,不論是何種報應都是綜合其善惡而符合天律因果的,所以說天律法條記載雖有一定,但報應的方式則沒有一定。


凡例十五 天律的要點 必須深深體會


天律律法層層列出,重點是在每個章節開始的三段經文之中,並分別在每項條律經文之前,先予以深切的解析。而這三段經文,都是針對《太上感應篇》每一條所作的闡釋(首為太上老君開示,中為孔子開示,後為玉帝開示),並在闡釋的結語部份,分析出各個罪惡的源頭,並依此而判定其罪過。《天律聖典》內容貫通各個善、惡條目,並在首尾關鍵的地方,處處提醒世人,在念頭剛起之前就應該時時刻刻警惕自己。


凡例十六 天律施予報應的確實 與護持的鄭重


古今各家註解《太上感應篇》的講義,內容多有引用事證案例,以充份證明《太上感應篇》所闡釋的義理是正確的,但是上述各家註解都沒有明列法條來判定其罪報。而《天律聖典》的律令、法條的闡釋以及報應的實例兼備,證實果報的不假,確實有其證據。世人讀天律的律令,詳記其法條,並且核對其報應的事實,將會明白三世因果的真理。


《天律聖典》的義理明白而顯著,只要有本書所在之處,皆有天神保護,地神侍衛,巡遊監察的神明相隨監守。若是有遵守奉行之人,時常會有眾神擁護,隨時在他所在的地方巡視,嚴密的保護他,替他掃除各種不祥,使那些奉行天律的人都能獲得吉慶。若能廣佈流傳,身體力行不懈怠,對那些真的有依照天律行善去惡的實踐者,眾神隨時上奏天庭


上天隨時降下福祿,註冊為仙籍、神籍,使他享受天福,或者賜與富貴、福祿、長壽,以享受人福。若是應該何神監守卻疏忽耽擱,以致擔誤奉行天律的人,讓他遭遇橫禍,或是導致本書遭遇到毀壞污損,對於那些輪值的星宿神官,上天將會給予降級懲罰的處分。


若有人膽敢貶低毀謗,輕慢本書者,或將此書損壞扯毀污穢,或對遵行此書的人隨便誹謗,或阻礙此書流通,那些輪值管事的星宿神明,會立刻降下凶災橫禍,以彰明上天重視天律的神聖性。罪重的甚至毀滅其身家性命,以做為懲罰


【原文】


凡例一 天律為三界之大典


天律為三界大典乃感應條律即天律之綱目。善綱三十餘目,惡綱百六十餘目,共為律法千餘條。上界尊為天律以律天人。中界尊為人律以律三教,而補國法之所不及。下界尊為冥律以律人鬼,而昭三世果報之森嚴。


閱者斟酌於是非進退之樞機,儆畏於善惡果報禍福之感應。念頭起處,先自誅心,默化於歸善之一途。無論為儒、為道、為釋,希賢、希聖、希仙,下手工夫,莫能越此範圍之外。


是國律之所不可及者,其惟天律之無所不及乎!三教、三界、三曹、治世之法,莫不賴此為誅心大法,故為三界之大典。


凡例二 天律經天緯地之發皇


感應一書,綱目善惡。律法三曹,統治三教,樞紐六經。關鍵聖賢、仙佛、人禽、出入之門戶。自是道則進,至與人不追悔,即聖賢仙佛趨向之途。非義而動,至如是等罪,即人鬼、禽獸墮落之門。


聖凡人鬼之升降,都從心上生來。故律法先從心上懲治,宣六經之義蘊,發為條目,鍼陽律之對照,著作天刑,合天人而共律之,詳明天地循環之理,發皇天地生殺之道。綱目為經,條律為緯,故為經天緯地之發皇。


凡例三 天律為誅心大法


六經、四書,及諸子百家,道藏、佛藏,一切子、史,並一切格言勸善之書,無非教人去惡為善,以歸於至善無惡之地。然未有綱目以分條例,明列善惡之賞罰,讀者以為尋常誦習之書,弗生儆畏。


是書綱張其目,律列其條,判分善惡,昭明賞罰,處處針對人心,層層責重念頭,閱者自誅其心,咸生震怯警懍之意,雖未必盡反其故轍,以自新其終身,而憚畏之心生,未嘗不稍輟其惡行,是書名為「誅心天律」。


凡例四 天律輿勸善之書迴別


勸善之書,言果報之理,未列果報之條。功過之格,列功過之賞罰,未詳果報之施張。人知其理而不知其法,無以生畏敬之心。見其格而未見其條,無以動悚懼之念。或愚夫愚婦,嫌經史之精深難解而屏棄。


或上智文人,厭格言之淺俗無味而擱置。是書綱舉目張,條分縷晰,體用兼備,深淺合宜,報明三世,法儆一身,正三曹治世之要政,天人共守之大典,若僅視為勸善之書,則是不識大典之體要。


凡例五 天律體用之昭著


感應篇綱目為體,憲法條律為用,謂之大綱體用。經文三段:太上一段為體,玉尊斷語,孔子例案為用,謂之經義體用。經文三段:明法律之體要為體,律法條例,三世果報之森嚴為用,謂之法律體用。


律條所載之報施為體,報施之隨機適宜,恰如其罪狀為用,謂之用律之體用。律法約世,案定三曹,遵行不易為體,定之於上天,行之於下世,志士仁人,推廣流傳於不替,收宏效於挽救之功用為用,謂之廣大體用。


凡例六 天律頒傳之原委


太上老子,在周為柱下史,慮後世人心變亂,著感應篇,綱目善惡,藏之史館,以為後世誅心之律。上天寶重,以廣其條,為三曹之鐵案。宋末有玉歷鈔傳(玉歷寶鈔),彰明十殿之刑名


後人增益附會,皆遊冥之傳語,統緒層次章法,未釐純正,有錯雜之憾!論者謂無大觀,不免輕棄之慮。是書乃至聖孔子見天下異端繁盛,大道淪亡,恐道統無以延繫,特先傳此誅心之律,糾正人心


而後相延道脈之復正,所以書之首尾,皆儒書之著作。律法中層層清晰,處處佈置周詳,理明辭顯,燦爛精華,絢然宇宙大觀,此即至聖維繫道統,請頒聖典之至意也。


凡例七 天律詳明報應之理乃天地當然之道


迂儒不識世情,狂妄不識天道,見人言:地獄,則曰:「妄誕」。言報應、言鬼神,則曰:「虛杳」。不知經史典籍所載,古今報應實據,歷歷可考。晉厲公殺不義、而有大厲之來。齊襄公殺彭生、而有大豕之禍。


觸類而推,正復不少。天律之刑條,既標其罪名,即指其當生受罰之對質,更指其身後冥刑之慘烈。轉世果報之不爽。謂身後與轉世為虛杳,則現在受罰之現報,究竟難逃者多矣!國法不信然乎?


然國法必待事露而後施,事不露而幸免者多矣!或事露而賄免者多矣,甚則以國法害人者尤多矣。不有神明鑒之,天律治之,則漏國法者,孰得而治之哉?天道有福善禍淫之理,即有循環果報之端


以為善惡造作之對質,故天地有司善惡禍福之神明,以主宰乎陰陽之有罪者,天理自然之道也。敢有妄行詆毀,橫生訕謗者,立降凶災水火盜賊,刀兵疾病死喪等事,以當詆毀訕謗之直,慎勿以人鬥天,以身試法。


凡例八 天律誅心直指報應之曲當


國家法律設於官長,以人治人,肉腔膜隔,不能事事曲當其情而施,條條曲肖其心而應。人非皆正直神明,則刑律之所施,非皆事事適當,節節合宜,則不免錯亂顛倒之用。上天之律,以神治人,洞照心曲,自然鑒映不爽。


所施之禍福,曲當所為之善惡,所受之賞罰,曲肖所存之心念。國家用律,必待其身犯事成,而後得即其事而治之。上天用律,直指其心之所之而治之。故天律誅心,較國律之誅身為適當。


凡例九 天律之旨


歸書之首尾,備敘神明鑒察之嚴密,以明善惡賞罰之無漏。律之前,詳列善條,以明賞善之厚,使人堅向善之志,易歸於善。律之終,詳結果報之究竟,使人畏惡思善,以歸於善。律之中,備列罰惡之條,使人畏罰去惡,改惡從善。


律之分善惡兩報之詳,使人識善報樂,而惡報慘,俾決其去就之間,以止於至善之地。律之九宮、十殿,更明指其冥刑慘苦之狀,使人知惡報之終無好結果。究其旨歸,不過確據其殛惡之森嚴,明上天欲人為善之至意。


凡例十 天律經義特標


太上手著感應一篇,藏之史館,自周及秦,以迄漢、唐,奉行遍天下,代有表章,至宋而大顯。名人志士,疏註闡發,各抒其長,百家眾技,咸知遵行感應。而得感應者,正復下少。


是書經文三段,條律層次,體裁章法,大異諸家講義,別具手眼。探其隱,而窮其源,語明意顯,古老莊正,直錦繡叢中特標之奇觀。


凡例十一 天律範圍廣大


誅心之法,合善惡兩途參觀,明歸向之所在。無論儒、道、釋、三教,四民、百家眾技,帝王、卿相,仙凡、人鬼,上智、下愚,胥無以越此範圍。上士觀律,知立身成道之本源。


中士觀律,知返己歸真之路徑。下士觀律,知改過從善之趨嚮。墮而六道四生,為從惡也。昇而天仙、神仙、地仙,為從善也。福而富貴壽祿吉慶,為從善也。禍而水火、盜賊、刀兵、疾病、死喪、凶殃,為從惡也


天神犯律,有降謫之條。人鬼犯律,有殛罰之禍。故睹善律、知作善之終吉。睹惡律、知作惡之終凶。經之,範圍乎三教四民而不過。緯之、範圍乎天地鬼神人物而不遺。


凡例十二 天律秩序嚴密


綱目八章,首尾起伏、照應。自太上曰:至如影隨形,為全篇之綱領,名感應端倪章。天地有司過之神、至算盡則死,名警報章。又有三台、北斗、至先須避之,名嚴察章。是道則進、至三百善,名勉行章。


非義而動、至殃及子孫,名知畏章。又諸橫取、至死亦及之,名深戒章。心起於善、至轉禍為福,名重明章。吉人語善、至胡不勉而行之,名慎擇章。律法有餘,章尾結證,命名各有深意。


刑條每目十六條,十二條,八條各從淺深輕重裁理,先後節湊,闡發成章,循序成帙,首尾起伏,各有照應,整肅嚴密,非可以泛濫混觀。


凡例十三 天律按條之報施奇巧


按事科罪,按罪定名,按名定罰,確如其所罪而應其所受。所受之罰,恰如所罪之狀。每目層出其條,每條層出其報,每報層出其三。


轉世易形,統合當生之造作而受。沒世冥刑,全對當生之罪狀而施。當生現報,恰如心念之形類而應。巧適機宜,莫越乎天公之手段。


凡例十四 天律有一定之條報 施無一定之法


律列千條,每條惟律一罪,人作萬惡,所惡難盡千條。犯惡一條,按一條而律一惡,律有一定而不移,犯惡諸條,按諸條而律一身,條雖有定,報必綜合而施。或雖有此惡,而暗有他善,則報有移易。


或將施所報,而施有別事發生,則報有轉變。有一惡而干數條者,有數惡而合一條者。有作此得彼報者,有彼此互易報者。


隨時日報、歲月報、終身報、沒世轉世報,藉機隨緣報,現世報。各適其宜以符其條,故曰:「律有一定,報無一定。」


凡例十五 天律著眼處宜玩昧


律條層出,著眼在三段經文。已坐其案,抽緒抄先,而三段經文,衍論條目,著眼在煞語,抉出罪源之所以然,直定其罪。通部善惡條目,並首尾起伏照應處,提醒世人,著眼在念頭初動之先。


凡例十六 天律坐實報應之確徵 護持之鄭重


諸家註解感應篇講義,援引案證,以實其義。然未有條目以科其罪,天律條案律法兼備,坐實果報之不爽,確有證據,讀其條律,考諸案證而核實之,於以知果報三世之事,理明而大顯。


是書在處,天神保護,地祇侍衛,巡遊司監之神,隨逐監守。並遵行之子,時有眾神擁護,隨所往來,捍禦森嚴,遺除不祥,皆獲吉慶。若能廣佈流傳,久行不怠,果有實功實善紀錄者,準隨時騰奏,隨地降福


註以仙籍神籍,以享天福。貴壽祿籍,以享人福。或該何神監守疏虞,致誤行持之子,橫遭不應之逆,或致其書遭不道之燬壞污穢,該輪流管事星宿神司,責負貶謫降罰之處分。


下方敢有貶駁毀謗,輕慢此書,或損壞撦毀污穢,並妄談行持此書之人,橫加訾議,阻礙流通之輩,準輪流管事星宿神員,立降凶殃橫禍,以昭炯戒,甚則滅其身家,以示殛誅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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