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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聖道密戒

第三回 慈心護生

作者:大寰宇宙高真   来源:大寰宇宙高真   阅读:134   评论:0

第三回_慈心護生


 慈心護生


我佛教法中有四無量心,即「慈、悲、喜、捨」,此為佛弟子必要具備之根器與認知。唯彌勒「慈尊」,有此聖名,當可知為何重此「慈」:此為 彌勒慈尊自無數阿僧祇劫以來,下世輪迴悉皆本願不昧,以慈為行。


故在古天竺即有聖名「阿逸多」,漢譯即曰「慈」。所以彌勒修子如要契入慈尊願海,則此本願之修行不可不具備。慈者,心之所在,可分內、外,不只起心動念而已。分之內、外,內者,即要刻刻存慈,外在時時慈行。


儒聖有云:「見其哀,不忍見其死。」又云:「君子遠庖廚」。此均具體表達仁者之悲心。我宗 慈尊以「慈」為名,鑑之本願,恒遠不昧,正是儒聖所云之精髓。「護生」是內在心念。


行者若能知其要義,則深入我識,不但起心動念之間護生、惜生,甚至尚可行之於外。所以在入門、進入我宗修行之初,對此護生不可不知。在修行人眼中,生命不但可貴,更是存續慧命的重要根源。


雖然眾生形象有異,有者是人身,有者是獸身,甚至小若蜉蝣微生物等(雖然係屬殘靈,根本上仍是一靈打散,具備永生之靈命),故護生、惜生,即為不忍因我致其死。


但是話又回頭,我人修行中,如果碰上有害生物對我構成威脅,是護生為先、還是護我為先?此一問題見仁見智,所以必要在此釐清。首先,我是自私的出發點,所以一切眾生都會以自我為優先,不算犯錯、造業。


當一個生物威脅你時,下意識反擊、保護自己,不算錯。易言之,有此行為雖然不算造罪業,但實質上造成殺業的因端,是不容抹殺。僅是他可以因動機的客觀因素,降低到千分之一、或至萬分之一的業緣而已。


復次,同為生命,我人為修行人,具慧命,欲使此一慧命延續,而在萬不得已情形(注意!是萬不得已),則此行為亦是萬次不成業。但是不論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總是親手擊殺生命,不容諉過。


所以這就是修行者層次的提升。古有捨身餵虎(雖是愚例,但可見其慈),在修行者境界提升中,雖不必捨身餵虎,但非必要可以不要殺生。因此,護生是內在時時刻刻存著慈心,也就可以避免殺生,而直契 慈尊本願。


放生


放生即為護生、慈心之衍伸,外在之慈行具體行踐,彌勒之「慈」義。雖然目下對於放生持正反兩面的看法,贊同者,當然是以佛教的慈悲為具體表現;反對者,也不能說他沒悲心。


而是認為「你不放生,牠們就不會遭殃」。(雖然是以偏概全,但總也是一個正當理由。)不過,真佈施不怕假和尚;我人具慈悲心,願選擇放生,那麼就可以堅持行踐。(不過要注意!不要破壞客觀的生態。)


為何要放生?首先,所有眾生都有可能是我之父母親眷。(我人累世輪迴不知凡幾,動物間,誰能斷言牠非我累世眷屬?故放其生路。)復次,放生得生。自古以來,不論佛道各宗脈悉皆有此善舉。


甚至古代子女為親長求壽,都會大量買物放生,即是緣於你既然可以給其他生物生路,以此而感格上天添延你(或親長)的壽元。再復次,放生的行踐,是契入 慈尊的本願。


修行者當知,你不能只口頭說「我有慈心,我很護生」,但卻不去實踐;誰會說自己是不孝子?但關鍵在於你做得到晨昏定省、和顏悅色的孝養及順親嗎?所以具體表達修者有慈心,內要有護生之念,外要有放生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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